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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作家侯林凤:灵动的作品 赤诚的心

时间:2019年11月13日 来源:检察官文学杂志 点击: 1533次

灵动的作品  赤诚的心


——检察官作家侯林凤法律文学创作特色分析


2014年的春末夏初,一位女检察官冒着炎炎的烈日走进了出版社的大门,将三十多万字的书稿放到了主编面前。

主编审视的目光中透出了欣喜。

她,就是检察官作家侯林凤。

侯林凤,女,笔名林凤。1968年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祖籍河南省封丘县。

现任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县人大法工委委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文联第三届委员会委员,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文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

微电影《母亲的谎言》原创编剧。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蝶山》、《工作需要》、《丝瓜藤蔓》,中篇小说《光玲的畅想曲》、《再见何乐》,长篇小说《民行检察官》等。

谈起林凤这位从事法律文学创作的女检察官,人们很难用寥寥数语探究她进行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初衷及目的,也不可能用激情的语言去过度渲染;唯内心不灭的信念能清澈地透射出她自身坚守的良善与责任。

当一名常年战斗在一线的基层检察官能突破专业的局限、切身融进大文化的氛围时,对其认准目标常黏不放的至真境界,便应赞许、理解为其是在文化的天域内获得了自己的大自在。

然而,对于这位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法律文学创作的女检察官来说,似更能准确回答民众的是:

——让她无路可逃的,是文学的吸引。


一、 缘起

缘,这种发生在生活中许多不经意间的拼凑体,同样也是一种文化和宗教观念,在主宰人类精神方面存在有妙不可言的玄机。

说到检察官林凤与文字结缘,最早尚需追溯到她在上小学三年级时,用铅笔在田字格本本上用拼音加汉字书写的一篇近千字的童话故事《猫和狗的故事》。至于其在中学时代在报刊及青年杂志上发表的那些“豆腐块”文章,已经记不确切文章的名字。

工作中法学理论文章的屡屡获奖,在她这位曾担任过书写文字材料的办公室主任看来,仍为分内之事。但,她是一位惜缘之人。她与法律文学结缘,仍需从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民行检察官》谈起。

她在《民行检察官》创作后记中这样写道:“自2010年元月至今,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了,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民行检察官》,犹如十月怀胎的婴儿,终得呱呱坠地。2010年10月25日,自己写完了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接下来的两个月内,经良师益友多方指点,本书经大小三次修改,终于在2010年12月底止笔定稿。”这是一位业余作家创作艰辛的真实写照。

《民行检察官》一书,以基层检察院一位女民行检察科科长的日常工作与生活细节为主线,灵活运用生动的故事情节与真挚的职业情感,颂扬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真实再现了基层检察官优良的职业道德与朴素的人生价值追求。

特别是书中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故事的描写,则是对本世纪初期、我国以河南省检察院为代表的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历史的真实写照。

文学创作要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尊重艺术的创作规律。小说是以叙述故事为主的文学体裁,其创作不仅要求有生动、完整的故事情节,同时要具有形象性与审美性。

基于这样的理念,作者在本书中塑造的一个个人物形象,并不是原始形态的客观现实生活,而是通过感情的体验和筛选、进行提炼加工而进入文学作品的生活材料。

书中所描述的2004-2005年,正是我国检察机关探索民行检察新途径、积极拓展民行检察监督空间、以创新求发展的关键之年。当时,民行检察工作由小到大,稳步发展;从单一的抗诉监督发展到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刑事附带民事、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公益诉讼等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督,特别是在河南、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有效地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此部作品中,作家塑造了林子君、明法等基层检察官的人物形象,歌颂了战斗在检察一线的检察官们那优良的职业道德与朴素的人生价值追求;同时,也塑造了吴大伦、房梅丫娜等社会反向典型,意在抨击社会的假恶丑现象。

小说从女主人公林子君的家事写起,引发出案件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与矛盾冲突,彰显了检察官们为维护公益对损害社会利益的不法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职业情操。

2013年2月至5月,《民行检察官》一书被《检察日报》全文连载后,引起了不小的社会反响。凤凰网、共产党员网、财经网等各大网站对该作品纷纷转载;2013年4月,“当代检察文学研究会”和《检察文学》杂志社联合授予该作品“金剑文学奖”。


二、 缘聚

2013年12月,侯林凤应邀参加了最高检在广西北海举办的“第十四届全国检察文学笔会”。本届检察文学笔会以“检察梦想的光影表达”为主题,研讨检察影视剧创作问题。国家《检察日报》社和检察影视中心的部分领导,检察系统的部分文笔大师,与来自全国检察系统的影视文学代表等参加了会议。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先生向大会发来了贺言。

为了切身实践“第十四届全国检察文学笔会”的主题,在201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活动”启动之际,侯林凤协助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参与了此次评比活动,担任了此次微电影的原创编剧。

侯林凤把此部微电影命名为《母亲的谎言》,主题立意受启发于古人“家书话廉政”的故事。她结合日常文学创作中的“意识流”创作规律,在最初的一稿中,简短写了十三场戏,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音像中心诸位老师的指点,前后做了四次大的修改,确立了最终的故事建制。

《母亲的谎言》拍摄整整用了一周多时间。此剧本以扣人心弦的故事和演技人员高超的技艺在最高检的评比活动中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奖、河南省检察机关二等奖,为她所热爱的检察机关赢得了荣誉。

三、 缘续

“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在倡导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检察文学事业是检察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标志。检察文艺的小说创作,在尊重检察业务实践、深入检察人员真实生活的前提下,以法律为依据,用笔墨浓情书写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5年下半年,由河南文艺出版社结集出版的长篇小说《此情不渝》一书,是侯林凤同志继《民行检察官》之后又一部成功力作。

《此情不渝》一书,彰显了检察官们对检察事业的忠贞不渝。

“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厚厚的小说稿,这是一部反映社会与法律现实的作品。作为一个从事司法工作的实践者,读她的作品能够品出法律人的职业特征、老百姓的真实诉求,各色人物的鲜活品性。文学作品的形式,使这一切栩栩如生。

“开卷中,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句话:‘为了一份公正的裁判书,不仅仅我们司法工作人员要尊重事实和法律,讲求诚信司法;作为当事人,同样要做到诉讼诚信,尊重事实和法律。’这不仅是对法律诚信的赞美,也是文学创作中所凝聚的公平、正义的法的、人的灵魂。”

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制定者扈纪华老师为侯林凤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此情不渝》书写的推荐语!


《此情不渝》一书是侯林凤自主创作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此书最初起名为《法律的庇护》,作者后征求各方意见,将书名定为《此情不渝》。其目的,意在用寥寥数语向人们倾诉进行现实主义文学创作的目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坚守的良善与不灭的信念。

《此情不渝》在创作主旨上与《民行检察官》可谓异曲同工。作者在创作文本的主题立意上,体现了法律之上的职业理念,使人民群众在对作品的尝析中能体会到法治理念的蕴涵。

此书用穿透人心的语言使民众感悟到了法律,体会出了以检察官主人公晁司诚为代表的法律人的酸甜苦辣。

在检察宣传阵地上,无疑再次为舍身请命的检察官们生就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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